很早以前,人们就注意到这样的现象:在烈性传染病(即瘟疫,如天花、伤寒、白喉等)流行期间,那些染病后痊愈的人往往不会再次染同样的病,因为在他们体内已产生了对这种传染病的抵抗力,因而可以由他们来护理病人,最初免疫概念也由此而起:免疫即为“免除瘟疫”的意思,是指身体对传染因子的再次感染产生的抵抗力,抵抗力的强弱可以用免疫力来表达。所谓传染因子指的是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这就使免疫与微生物学密切相关,使人们认为免疫仅仅指身体对感染的防御功能,而且免疫对身体都是有利的。
随着研究的深入,对免疫也有了新的认识,认为上述的早期概念并不能确切反映免疫的本质,因为人们发现与传染病无关的过敏反应、器官移植排斥、肿瘤的发生发展、不育、衰老等。实际上都与免疫有关。所以现代的免疫概念应该是指身体识别“自身”和“异已”的活动,就是一种区分“敌”“我”的活动,“异已”(敌)可以是侵入体内的微生物、输血不慎而进入的血型不符的他人血液、移植体内的器官、不同于机体正常成分的肿瘤细胞等,这种能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的所有的“异物”,统称为“抗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机体的免疫机能,首先是区分自身和异已成分,然后通过免疫过程,最终表现为对异已成分(抗原)的排斥,这种排斥所造成的后果,许多是对机体有利的。如抵抗感染等;但有些则对机体有害,如发生过敏反应,自身免疫病等,所以过去认为免疫对机体都是有利的概念是不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