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理学”考点速记21-40条
21.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药物: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ACE抑制药、呋塞米、地高辛等。
22.抗心绞痛药:硝酸甘油、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钙拮抗药。
23.调血脂药与抗动脉粥样硬化药:他汀类、贝特类。
24.抗高血压药:噻嗪类利尿药、钙通道阻滞药、β受体阻断药、ACE抑制药、氯沙坦。
25.利尿药与脱水药:呋塞米、氢氯噻嗪、螺内酯、乙酰唑胺、甘露醇。
26.青蒿素可透过血脑屏障,对脑性疟的抢救有较好效果。
27.组胺受体阻断药:氯苯那敏、氯雷他定、雷尼替丁。
28.作用于呼吸系统的药物:糖皮质激素、支气管扩张药、氨茶碱、色甘酸钠。
29.作用于消化系统的药物:抑制H+,K+-ATP酶,产生强大持久的抑酸作用,用于消化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消化道出血、幽门螺杆菌感染。
30.糖皮质激素类药理作用:糖代谢:升高血糖;蛋白质代谢:加速分解;长期大量使用,促使脂肪重新分布(满月脸、水牛背、向心性肥胖);长期用药可致骨质脱钙;糖皮质激素具有强大的抗炎作用;对免疫系统的抑制作用、抗过敏作用;抗休克;允许作用;退热作用;能刺激骨髓造血功能;可提高中枢的兴奋性;长期大量应用可出现骨质疏松。
31.胰岛素及口服降血糖药:双胍类——降糖+减肥——适合于肥胖人群;磺酰脲类(格列XX)——促进胰岛素分泌;氯磺丙脲——尿崩症;阿卡波糖——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降餐后血糖;胰岛素增敏剂(X格列酮)——改善胰岛素抵抗。
32.缩宫素、麦角生物碱产前过量——可引起子宫高频率甚至持续性强直收缩,可能导致:①胎儿宫内窒息;②子宫破裂等严重后果。
33.缩宫素用于催产或引产时,必须注意:①严格掌握——剂量并控制滴速——避免子宫强直性收缩。②严格掌握——禁忌证。禁用于:产道异常、胎位不正、头盆不称、前置胎盘;3次妊娠以上的经产妇;有剖宫产史者,以防引起子宫破裂或胎儿宫内窒息。③密切监测——产妇呼吸、心率、血压,并注意胎位、宫缩及胎心。
34.麦角生物碱只可用于产后止血和子宫复原,不宜用于催产和引产,剂量稍大即可引起包括子宫体和子宫颈在内的子宫平滑肌发生强直性收缩。妊娠后期——子宫对麦角生物碱的敏感性增强。
35.青霉素G:本药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为治疗敏感的G+球菌和杆菌、G-球菌及螺旋体所致感染的首选药。
(1)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蜂窝织炎、丹毒、猩红热、咽炎、扁桃体炎、心内膜炎等;肺炎球菌引起的大叶性肺炎、脓胸、支气管肺炎等;草绿色链球菌引起的心内膜炎的治疗。
(2)淋病奈瑟菌所致的生殖道淋病;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疖、痈、败血症等;脑膜炎奈瑟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也可用于放线菌病、钩端螺旋体病、梅毒、回归热的治疗。
(3)白喉、破伤风、气性坏疽和流产后产气荚膜梭菌所致的败血症的治疗。但因青霉素G对细菌产生的外毒素无效,故必须加用抗毒素血清。
36.抑制蛋白质合成与功能:微管蛋白活性抑制剂——长春碱类和紫杉醇类;干扰核糖体功能——三尖杉生物碱类;影响氨基酸供应——L-天冬酰胺酶。
37.红霉素:①耐青霉素的金葡菌和对青霉素过敏者——第一替补;②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溶脲脲原体感染;③厌氧菌——引起的口腔感染。
38.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骨髓炎——首选药是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39.氨基苷类——不良反应小结:耳毒性;肾毒性;神经肌肉麻痹;过敏反应。
40.四环素类包括:多西环素、米诺环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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