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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新冠肺炎防疫应急处置预案

关于“贵州省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新冠肺炎防疫应急处置预案”的内容,相信很多考生都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为保障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安全,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级考官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卫健委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预案一:考生在考前自我健康检测中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处置办法:

1.考生应立即向所在工作单位报告;接到报告的工作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应立即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处置。

3.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综合研判进行处置。

4.经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本次考试。

预案二:考试工作人员及考官在考前自我健康检测中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处置办法:

1.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接到报告的工作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应立即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处置。

3.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综合研判进行处置。

4.经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本次考试工作。

预案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处置办法:

1.考官应当立即上报考试基地主任,考试基地主任应立即通知基地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

2.考生终止考试,由考试基地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将考生通过隔离通道引导至隔离室观察。

3.基地主任应立即报告考点所在卫生健康部门。

4.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应立即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处置。

5.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综合研判进行处置。

预案四:考试工作人员或考官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处置办法:

1.应立即上报考试基地主任,考试基地主任应立即通知基地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

2.由考试基地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将其通过隔离通道引导至隔离室观察,不再参加考试工作,考试基地安排人员接替。

3.基地主任应立即报告考点所在卫生健康部门。

4.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应立即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处置。

5.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综合研判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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