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执业药师资格考生报考成功后,请于2009年10月12日至16日登录WWW.GZPTA.GOV.CN打印准考证。
考试合格人员在考试三个月后携带准考证和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者方能领取合格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当年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得颁发合格证书。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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