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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8年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考核标准

序号考核标准满分扣分标准得分
1有院级领导主管基地工作10无院级领导主管扣8分 
2有教学管理制度;有教师、教材管理制度10缺一项制度扣3分 
3医院有承担区级以上科研及教学的能力10近二年无区级以上科研及教学扣8分 
4有不低于60平方米的培训场地10每低于3平方米扣2分。 
5基地有具体管理部门,并设有专职管理干部1—2名,专职管理干部具有中级职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10其中一项不达标扣5分,全部不达标扣20分 
6要承担非基地的部分继续医学教育任务,每年不得少于100人次10见培训记录及IC卡刷卡记录,少10人次扣2分 
7每年按时限组织市、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10申报市级项目被批准加2分。区级项目申报出现不符合教育项目标准的一项扣2分 
8教育项目完成情况达到100%10批准的项目未完成,每下降2%扣1分 
9理论性授课讲课教师要有与讲课内容一致的教学材料(幻灯片、文字教材等),实践性教学有典型示教病例或标本研究报告,教材存档达90%以上。10检查存档情况,存档材料每少5%扣1分 
10科教ICME系统管理,上报统计表。10每月上传、下载、维护系统及时、准确,上报统计表按时。1次迟报材料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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