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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出台四项措施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科研

  为进一步推动温州市医学科研和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温州市卫生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医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与职称晋升挂钩。从2005年起,对晋升正、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提出了提高医学科研课题的要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晋升正高级职务: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得局级(含)以上课题(课题组第一负责人)1项,并在任现职期间已经结题通过验收(评审);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含)以上课题(课题组第一负责人)1项,并在任现职期间已经结题通过验收(评审),凭立项课题所属主管部门验收(评审)证书作为晋升条件之一。对民营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医学科研课题要求按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管辖范围参照《通知》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都须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或中医药继续教育,每年须取得Ⅰ类学分5-10分,五年内累计25-5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累计75-100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同时五年内须取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以上。未取得规定学分者,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者,不能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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