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继医教委发〔2006〕2号
各市卫生局及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部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水平,根据《关于开设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和刊授专栏的通知》(鲁继医教委[2003]1号)精神,结合我省卫生行业需要,经研究决定,2006年度我省继续开设《医学伦理学》等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开设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共10门,包括《医学伦理学》、《诊断学与社区常见病的诊治》、《社区卫生保健》、《全科医学概论》、《卫生应急工作手册》、《艾滋病防治管理》、《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其中,根据《中共山东省卫生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鲁卫党发[2006]6号)要求,将《医学伦理学》列为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程;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被确定为中医执业医师公共必修课程;其余5门为公共选修课程,供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学习。
二、公共课程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和全省统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集中辅导。全省统考由我委组织专家根据指定教材进行命题,统考方式及考务工作安排将另文通知。
三、卫生技术人员可根据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课程,原则上每人每年所选公共课程不得超过2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和要求,广泛宣传,严格管理,主动服务,认真做好2006年度公共课程的报名组织、学籍管理、教材发放及辅导等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四、教材由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订购和发放,请各市卫生局、省直单位抓紧组织报名,并分别与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联系教材征订事宜。
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房兆国
联系电话:0531-85186390,87931908,86881757(小灵通)
传真:0531-87931908
邮箱:sdccme@163.com
山东卫生教育网网址:http://www.sdcme.net)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刘喆
联系电话:0531-82613191
二OO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