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指导意见》,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黄石市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各类卫生专技人员、村卫生室已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
二、培训目标:
1、掌握医学三基知识,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熟悉卫生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树立依法行医观念。
3、具有在农村基层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具有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三、培训内容:
常见病与多发病的防治、传染性疾病防治与对策、基层合理用药知识、急诊急救知识、常见农药中毒的救治、卫生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四、培训形式及培训学分要求:
集中培训与单位自主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为参加培训站举办的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培训,培训时间40学时(分上半年20学时,下半年20学时);自主培训由单位按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和时间由单位自定计划,报所辖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参加培训对象必须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为考核合格,其中I类学分5分,II类学分5分。
五、组织管理与考核:
市卫生局组织制定我市农村卫生专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大冶市、阳新县、城市各区卫生局负责计划培训项目的实施、考核与登记,并将培训考核合格作为执业(助理执业)医生、护士、乡村医生年度考核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农村基层卫生专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接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培训质量受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督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黄石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负责承担农村卫生专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公共项目师资培训与调配,指导编写培训资料。大冶市、阳新县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点负责集中培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大冶市、阳新县卫生局科教科负责督办培训计划的实施与协调,并配合医政部门做好年度考核、执业注册工作。
六、公共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安排(集中培训总学时40学时)
(一)临床三基培训项目:16学时
具体内容:内、外、妇、儿科基本医学知识和技能,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原则和方法,危重病人的救治与转诊救护。
(二)综合培训项目:24学时
1、医学法律法规基础知识2学时
2、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医德医风2学时
3、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6学时
4、妇儿保健及计划生育指导2学时
5、中医药基础知识4学时
6、护理操作技术4学时
7、常用急救诊疗技术4学时
七、培训经费:
采取政府、单位、个人等渠道筹集培训经费,收取个人培训费的标准应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标准,专款专用,各单位应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按业务收入的1.5%列入财政预算,由上级安排的专项培训经费(省卫生厅),将按项目下达到培训站。2006年省卫生厅人事科教处下达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经费3万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将作为培训农村基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师资培训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别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大冶市、阳新县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承担,培训不同层次的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基妇处下达的经费由市卫生局基妇科根据项目目标另行下达计划。
八、培训项目可根据当年疾病谱的变化,临时作调整,各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地区农村卫生专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