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200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项目申报由所在市、州卫生局负责统一组织、推荐、报送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单位、省医学会、省预防医学会、省医师协会、兰州大学及第一、二医院和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可直接向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二、200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科和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管理。
三、申报200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填写《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2006年已经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省级项目,如2007年拟继续举办,在申报时只需填写《2007年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并同已举办的教材、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总结、试题、日(课)程安排表、名册一起,做为备案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期为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审核和组织管理工作,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同时还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及先进性。
五、2007年新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每项80元,备案项目每项40元。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费,由各市、州卫生局和省直、厅直单位统一组织征集,如期上报省医学会。所有填报表格式可从省卫生厅网站www.gsws.gov.cn下载。
联系人:陈瑛
联系电话:(0931)4818125
邮政编码:730030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