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各有关卫生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发〔2005〕10号)精神,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第十次工作会议审定,我省的12个项目获准为200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我省召开了2005年继续医学教育评审工作会议,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组的认真评审,并经省卫生厅核准,有85个项目(其中61项供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参加,24项供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参加)通过评审,获准为200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一并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积极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照《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由省继续医教育委员会授予相应学分。
在审核办理学分证工作中,我们发现个别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登记考核中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甚至有买卖学分、搭车办证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现象。为确保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各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要严格遵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不得随意增删项目内容。今后如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情况,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各单位在举办项目时,须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授课内容、学员名册等上报省卫生厅科教处。各项目举办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将举办项目的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试题、日程安排、《2005年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领取学分证汇总表》、《2005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等报送省卫生厅科教处。
未尽事宜,请与省卫生厅科教处陈瑛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931)8813479.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