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从陕西省委、省政府通报的2011年出台的民生政策中了解到,今年我省有诸多民生政策开始执行。
提高60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
从今年1月1日起,对按计划招用的曾在我省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在对其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加发工龄补助。工龄补助标准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发给4元,其中,195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上世纪60年代初精简人员每满一年每月发给6元。全省目前约有5万人符合条件。
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从今年1月1日起,对上世纪60年代精减时连续工龄少于10年的,由月人均200元提高到230元(含医疗费50元,下同);对精减时连续工龄在10—15年的,由月人均260元提高到300元;对精减时连续工龄在15—20年的,由月人均350元提高到400元;对精减时连续工龄在20年以上的,由月人均500元提高到600元。全省目前领取生活费的60年代精减人员3万人。
阳安铁路建设民兵享养老伤残补贴
从今年1月1日起,对参加阳安线等铁路建设民兵发放养老补贴和伤残补助,即:凡在册参加阳安铁路建设的常备民兵,回乡后仍在农村,目前仍为农民身份且年满60周岁(含)的人员,可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待遇。工龄补助标准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发给4元。对一类伤残民兵由当地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65元的补助标准实施;二类伤残民兵补助标准按一类伤残民兵的80%确定。省上将适时调整伤残民兵补助最低限定标准。全省共有40.6万人,其中重伤1436人。
每个乡村医生每年将获1万元补助
今年我省按1000人以内的配1名乡村医生;1000人至2000人的配2名;2000人至3000人的配3名;3000人以上的配4名。政府对每个乡村医生每年补助1万元。全省目前有乡村医生4.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