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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2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和审核时间等工作通知

  2012年成都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和审核时间等工作通知,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24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日至7月30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1日至8月1日

  缴费时间:2012年7月1日至8月2日。

  发票打印时间:2012年7月1日至8月1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至14日。

  10月13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012年执业药师(原为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

  考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考中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大纲、指定用书与去年相同。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可在4科中选报,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或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均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程序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2年新参考人员请核对档案号,档案号如填写有误,将无法滚动管理往年的考试成绩,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4)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复审合格即可缴费完成报名手续,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往届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4.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三)报名时请仔细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否则后果自负;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一经缴费,概不办理手续及信息更改业务。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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