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er报道有l例37岁的烧伤病人(烧伤面积达体表面积的50%)采用Grob法处理(2%汞溴红、5%鞣酸和10%硝酸银),在处理的第六日病人的尿呈粉红色,到第八日逐渐出现活动失调、精神错乱、昏迷和体温下降,于第十日因呼吸衰竭死亡。他的尿汞浓度达到2.17mg/L,到第九日达到1.25mg/L。因而作者认为,不要再用汞溴红处置烧伤。Camarasa报道1例男性鱼贩用汞溴红消毒他的伤口后,出现严重的局部损伤周围性疹,几小时内扩散到全身,由于出现面部红斑样、水肿样和疱疹样以及喉部水肿,而使病情进一步恶化。因为汞溴红的反应太剧烈,所以没有再用2%的汞溴红作皮肤接触试验。此外,还报道2个类似的例子。因此,对汞溴红反应剧烈的病人作皮肤接触试验时,应十分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