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度 取本品0.10g,加新沸过的水10ml,溶解后,放冷,依法测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ⅥH)Ph值应为4.5~5.5。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0.20g,加氢氧化钠试液5ml溶解后,加水至10ml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色,与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比较(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ⅨA第一法)不得更深。 有关物质 取本品适量,加甲醇微热制成每1ml中含5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适量,加甲醇稀释成每1ml中含0.05mg的溶液作为对照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Ⅴ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2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F254薄层板(取硅胶GF下254??用5%磷酸二氢钠溶液调成糊状制成)上,用醋酸乙酯-异丙醇-水-氨水(7∶14∶5∶0.6)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置紫外光灯(254nm)下检视,供试品溶液如显杂质斑点,与对照溶液所显的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ⅤⅢL)。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测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ⅤⅢ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ⅤⅢH第三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