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法是溶液型液体药剂的基本方法,其制备原则和操作步骤如下:
1. 药物的称量 固体药物常一克为单位,根据药物量的多少,选用不同的架盘天平称重。液体药物常以毫升为单位,选用不同的量杯或量筒进行量取。用量较少的液体药物,也可采用滴管剂滴数量取(标准滴管在20 ℃时,1ml水应为20滴),量取液体药物后,应用少许水洗涤量器,洗液并于容器中,以减少药物的损失。
2. 溶解及加入药物 去厨房配制量的1/2—3/4溶剂,假如药物搅拌溶解。溶解度大的药物可直接加入溶解;对不易溶解的药物,应先研细,搅拌使溶,必要时的加热使其溶解;但对遇热易分解的药物则不易加热溶解;小量药物(如毒物)或附加剂(如助溶剂、抗氧剂等)应先溶解:南荣幸药物应先加入溶解,亦可采用增溶、助溶或选用混合溶剂等方法使之溶解;无防腐剂能力的药物应县增加防腐剂:易氧化不稳定的药物客家如抗样机、金属络合剂等稳定剂以及调节PH值等:浓配依法生变化的可分别稀配后在混合:纯性制剂如酊剂加至水溶液中时,假如速度要慢,且应边加入边搅拌,液体药物及挥发性药物应最后加入。
3. 过滤 固体药物溶解后,一般都要过滤,可根据需要选用玻璃漏斗、布氏漏斗、垂溶玻璃漏斗等。滤材有脱脂棉、滤布、纱布、绢布等。
4. 质量检查 成品应进行质量检查。
5. 包装及贴标签 质量检查合格后,定量分装于适当的洁净容器中,加贴符合要求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