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①肌内注射剂量为每日2~4g,分4次给予。②静脉给药,剂量每日4~12g,分2~4次,每日最高剂量为14g。③口服,每日1~2g,分4次服用。
2.小儿:①肌内注射,剂量为每日50~100mg/kg,分4次给予。②静脉给药,剂量每日100~200mg/kg,分2~4次给予,每日最高剂量为300mg/kg。③口服,剂量25mg/kg,每日2~4次。
3.新生儿:①足月产儿每次12.5~50mg/kg;出生后前48小时每12小时1次;第3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②早产儿,第1周、1~4周和4周以上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口服不推荐。
4.肾功能减退、晚期肾功能衰竭病人:氨苄西林半衰期可自正常人的1.5小时延长至7~20小时,因此氨苄西林给药间期在肾小球滤过率(GFR)为10~15ml/min和小于10ml/min时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16小时,或每日0.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