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作用因人而异,因此应充分监测血压、心搏率等情形下慎重用药。 2.因本品给予过多引起明显低血压时,应中止给予。此外,如想迅速恢复血压,应投与升压制(正肾上腺素)。 3.对高血压性急症,经投与本品,血压达到目标后,仍然继续进行降压治疗,且有可能时应改为口服。 4.高血压急症在停止使用本品后血压有时会重新上升,因此应逐渐减量,停药后仍应细心观察血压。此外,改为口服时,也应注意血压再次上升。 5.长期使用本品若注射部位出现疼痛或发红时,应改变注射部位。 6.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或主动脉瓣狭窄症进展的患者慎用。 7.孕妇必须在认真权衡利弊后慎用。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如需应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用药时,应从低剂量开始(如0.5μg/kg/分),仔细观察病情,慎重给予。本品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9.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应慎重: (1)降血压药(会加剧降血压药的效果); (2)β-阻滞剂(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有时会呈阴性变力作用); (3)西米地丁会使本品的血药浓度上升; (4)地高辛(会使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升高); (5)芬太尼麻醉(与β-阻滞剂合用时,有时会出现低血压) (6)环胞素(会使环胞素的血药浓度上升); (7)苯妥英钠(会使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上升,引起神经性中毒症状); (8)硝苯呋海因(有报告指出,使用其他钙拮抗剂的动物实验中,观察到心室纤维性颤动); (9)硝酸甘油(有报告指出,出现过房室性传导阻滞); (10)本品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免阳光直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