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4粒,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 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肺气肿等呼吸困难患者及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或不用。 3.服药期间不驾驶机动车辆、不操作机器,不从事高空作业。 4.服用后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及向医师咨询。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遵医嘱。
儿童用药: 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服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对常用剂量的反应较敏感,注意适当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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