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禁用于已知对硝苯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硝苯地平禁用于心源性休克。
3.由于酶诱导作用,与利福平合用时,硝苯地平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因而不得与利福平合用。
4.硝苯地平禁用于怀孕20周内和哺乳期妇女。
正副高主任医师助考之星
助考之星题库软件
¥2180
正保医学教育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