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药材学》
1.《神农本草经逢原》:贝母,川者味甘最佳:西者味薄次之,象山者微苦又次之,一种大而苦者仅能解毒。并去心用。凡肺经药皆当去心,不独贝母也。
2.《百草镜》:浙贝出象山,俗呼象贝母。皮糙微苦,独颗无瓣,顶圆心斜。入药选圆白而小者佳。
3.贝母在《纲目》以前的历代文献,并未明确分立川贝、浙贝、土贝专条,至明《本草正》始于贝母条后,别立上贝母一条,所指即系本品。清《百草镜》始有浙贝之名。但据以前各家所述产地、形态,实已包括本品在内。如宋《本草图经》并有越州贝母的附图。参见川贝母、土贝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