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活性成分】
本品为(±)-3、4、5-三甲氧基苯甲酸(2-二甲胺基-2-苯基)丁酯马来酸盐
【性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审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会审订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浙江黄岩东亚化工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自2000年5月27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保护期6年,保护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仿制.熔点本品的熔点(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IC)为131.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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