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应慎与含麦角胺类药物的制剂合用,或减量使用麦角胺类药物。 2.本品不影响肝脏药物代谢酶作用,与茶碱、口服避孕药和环孢素等无配伍禁忌。 3.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时可能干扰后者的杀菌活性。 4.本品对氨茶碱等药物的体内代谢影响不明显。
药物过量: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