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一个医生为患者输液,出现了过敏反应.经专家鉴定,并不是医生的责任.可医生又受到此患者的辱骂.医生为此患者所输的液是患者自己从医院所买来的,并不是此医生所卖.而且,医生是严格按照医院大夫所开药进行为患者输液,当出现反应时此医生沉稳\极时\果断地为其注射了脱敏药.控制了其过敏反应.然而,此医生却受到此患者及家属的辱骂不说,还说是此医生卖给了他们假药.其输液费也拒不付给医生.请问宋教授:作为这个医生他应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与尊严呢?我怎么看这些法大多数都是为保护患者而设,却没有保护我们医生的法律呢?就这个医生又如何洗清自己冤屈呢?请详细讲授一番吧!
【回答】学员hbsym111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说的事实,目前确实存在。我本人作为一名医生,也深深的感到医生的尴尬处境,尤其是基层,特别是个体行医的,法律往往偏袒于患者,缺乏对医生的保护,尤其是正常情况下难免的医疗事故,缺乏赔偿保险机制,使我们承受的风险太大。虽然,有关人士也在进行改革,但进程比较缓慢。具体您说的事例,建议您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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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所属科目: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卫生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