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2.下列情况者应慎用: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3.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持续3天,咳嗽持续7天以上、咽痛持续2天以上,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驾驶员、高空作业及操纵机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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