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临界性头盆不称、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宫颈癌、早产、胎头未衔接、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者,用药时应警惕胎儿异常及子宫破裂的可能。
(2)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
(3)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②孕妇脉搏及血压;③胎儿心率;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⑤胎儿成熟度;⑥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并在密切监测下进行,以免产妇和胎儿发生危险。
药物相互作用:
(1)环丙烷等碳氢化合物吸入全麻时,使用缩宫素可导致产妇出现低血压,窦性心动过缓或(和)房室节律失常。恩氟烷浓度>1.5﹪,氟烷浓度>1.0﹪吸入全麻时,子宫对缩宫素的效应减弱。恩氟烷浓度>3.0﹪可消除反应,并可导致子宫出血。
(2)其他宫缩药与缩宫素同时用,可使子宫张力过高,产生子宫破裂或(和)宫颈撕裂。 贮藏: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规格: 10单位
有效期: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