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
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μg,最大量不超过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 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
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用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失常、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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