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医保用药:医保
是否非处方药:处方
其它:1.本品系蛋白酶制剂,用药前需作过敏试验,用等渗盐水将本品稀释成每毫升0.001单位浓度,取0.1 ml作皮试,15分钟后观察,红晕直径不超过1cm,或伪足不超过3个者判为阴性。过敏试验阴性方可使用。用药过程中注意过敏反应,遇有过敏反应时,应行药物脱敏治疗。2.用药过程中出现患肢无力、多眠、头痛等症状,无需处理,可自行缓解。3.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定期检查血小板(每周1次)。如血小板降至每立方毫米8万以下时需停药,恢复后再继续用药。4.用药3周为1疗程。如需继续用药,应间隔1周左右为宜,或根据病情连续给药。5.出现血液机理障碍、低纤维蛋白症、脑出血2周内者,活动期肺结核和溃疡病、重症高血压、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