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以及重体力劳动。 (2)凡难免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非本品适用范围。
【贮藏】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
【使用期限】 2年。
性状:口服液。
功能主治:保胎,妊娠性呕吐。
用法及用量:每次1~2支,口服,每日3次。
不良反应和注意:
是否医保用药:非医保
是否非处方药:非处方
2010版中国药典修订意见
品名 |
孕康口服液 |
来源 |
新药 |
处方 |
略 |
原功能主治 |
健脾固肾,养血安胎。用于肾虚型和气血虚弱型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 |
原用法用量 |
早、中、晚空腹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
原注意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以及重体力劳动。
(2)凡难免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非本品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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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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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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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后
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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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脾固肾,养血安胎。用于肾虚型和气血虚弱型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 |
规范后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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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中、晚空腹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
规范后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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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以及重体力劳动。
(2)凡难免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非本品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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