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妊娠头3个月):妊娠种类B;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没有危害。
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个3个月):妊娠种类D;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险,但相对母亲获得的治疗益处而言,利大于弊。
鉴于血管紧张素11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
妊娠中,晚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妊娠中晚期应用代文,风险增高。
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代文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终止。
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
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沿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代文不宜用于哺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