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掌握适应证。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不同患者对本品的反应不一,用量务必个体化。依据凝血酶原时间而调整用量。一般维持正常对照值的1.5—2.5倍。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维持量的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日后方能作定论。当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2.5倍以上,或发生少量出血倾向时,应即减量或停用。出血严重者可静脉推注维生素K1 2.5—20mg,用量以能控制出血为指标,必要时可给冷冻血浆沉淀物、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
本品的个体差异明显,过量易致出血,治疗期间宜严密观察口腔粘膜、鼻腔、皮下出血,减少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疗程中应随访检查凝血酶原时间、大便潜血及尿隐血等。在长期应用最低维持量期间,如需进行手术,可先静注维生素K1 50mg,但进行中枢神经系统及眼科手术前,应先停药。胃肠手术后,应检查大便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