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石柱黄连被列为国药”,实行统购统销,当年达63万余斤,占全中国三分之二;1958年四川省政府批准在石柱黄水建立中国第一个黄连种植场和科学技术研究所;1989年在山东泰安“全国地道药材研讨会”上,“石柱黄连”被与会176位专家一致确认为地道黄连;2001年11月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中国优质中药材(黄连)示范种植基地”;2003年12月被重庆市名牌农产品认定委员会确定为“重庆市名牌农产品”;2003年12月23日“石柱黄连原产地保护”已获专家评审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4年10月10日发出144号公告;石柱黄连GAP认证,已于2004年8月23日---25日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AP认证中心专家检查评审通过。2004年4月获中国名牌与市场战略促进委员会“中国著名畅销品牌”称号;2004年8月获国家GAP认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