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肌酐清除率 50~80ml/min 正常剂量 20~49ml/min 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 10~19ml/min 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小于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