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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的功能

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规定保健食品的申报功能为:

1、增强免疫力

2、改善睡眠

3、缓解体力疲劳

4、提高缺氧耐受力

5、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6、增加骨密度

7、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8、缓解视疲劳

9、祛痤疮

10、祛黄褐斑

11、改善皮肤水份

12、改善皮肤油份

13、减肥

14、辅助降血糖

15、改善生长发育

16、抗氧化

17、改善营养性贫血

18、辅助改善记忆

19、调节肠道菌群

20、促进排铅

21、促进消化

22、清咽

23、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功能

24、促进泌乳

25、通便

26、辅助降血压

27、辅助降血脂

除了以上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可以申报保健食品外,营养素类产品也纳入了保健食品的管理范畴,称为营养素补充剂,如以维生素、矿物质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以补充人体营养素为目的的食品,可以用以申报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于2011年8月1日发出[食药监保化函[2011]322号]公函,公开征集对拟修改的保健食品功能草案的意见,如果草案正式成立,中国保健食品的功能将从以上27项,变为18项,详情可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页或百度文库中的[中国国家药监局2011年8月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征集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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