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举行听证,《意见》中拟将增加乡村医生补助浮动和养老保险,进一步解决西山区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意见》中提出,西山区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个居委会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居委会卫生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在管理模式上,《意见》规定乡村居委会卫生室医生按所辖区农业人口数的1%.至1.5%.配备,每个居委会卫生室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女乡村医生。为适应乡村卫生工作,原则上女性超过50周岁、男性超过55周岁的不再聘用为乡村医生。《意见》还对管理制度、选聘程序等作了进一步规定。
“新规”在解决乡村医生待遇问题上,受到听证代表的热议。其中,居委会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在扣除药品成本,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居委会卫生室扩大再生产的经费后,将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本生活,即乡村医生个人收入与工作任务和居委会卫生室效益挂钩的补助机制,和规定西山区所有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养老保险等创新管理方式,得到听证代表的肯定。
来自西山区疾控中心的听证代表角春华表示,以往基层卫生室很难留住人,关键就在乡村医生的收入问题上。《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乡村医生的补助和养老保险,将有利于充实乡村医生的队伍。此外,来自海口街道办事处的代表杨丽昆则建议,《意见》可在西山区涉农的街道先试点施行,再进一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