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1.如何判断协调性宫缩乏力?
2.出现胎儿窘迫时不能立即经阴道分娩时行剖宫产,但在妊高症中的处理原则一样么?
【回答】学员hannahyao,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协调性宫缩乏力:特点是宫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均正常,但收缩力弱,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分钟。当宫缩高峰时,宫体隆起手指压宫底部肌壁出现凹陷,多属继发性宫缩乏力,临产早期宫缩正常,于第一产程活跃期后期或第二产程时宫缩减弱,对胎儿影响不大。
2.
1)终止妊娠指征:①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仍无明显好转者;②子痫前期患者孕周已超过34周;③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者;④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尚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⑤子痫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问题所属科目:临床执业医师---女性生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