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疫苗的禁忌证-公卫助理医师
2013-07-22 11:51 来源:医学教育网
计划免疫苗一般性反应及处理是公卫助理医师考试流行病学内容,为了帮助考生复习,医学教育|网整理相关知识如下:
世界卫生组织规定,计划免疫接种所用的疫苗几乎没有禁忌证。
发热、腹泻和营养不良的儿童均可进行接种,儿童腹泻时,仍可口服脊灰疫苗,但不计入基础免疫次数,应在下次补服;
家长或临床医生对正在患病的儿童接种疫苗有顾虑时,应鼓励和动员他们进行接种;若经劝告仍不愿接受,可暂缓接种,等愈后及时补种;
对接种第一针百白破疫苗发生强烈反应(抽搐、高热、惊厥)的儿童,不可再接种第二针。
根据我国计划免疫工作实际情况,处理疫苗禁忌证的原则为:受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及结核病六种儿童传染病的预防接种,以减少其发病率与死亡率。1990年9月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1991年3月,我国政府总理已正式签署了上述两个世界性文件,为实现文件规定的各项目标作出了庄严承诺。这两个文件涉及到预防接种目标者,如下:到2000年,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到1995年,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到1995年,与实行计划免疫前相比,使麻疹死亡率降低95%,发病率降低90%,以此作为长期在全球消灭麻疹的重要步骤;保持高水平的免疫覆盖率(到2000年以后)。
既往诊断有明确过敏史的儿童,一般不予接种(口服脊灰疫苗除外);
免疫功能缺陷的儿童,可暂缓接种,等愈后补种;
具体如何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证,应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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