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理论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护理理论 > 护理管理 > 正文

护理“三基”培训考核制度

1、加强对护理人员知识更新、提高技术水平意识的思想教育,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2、制定对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及目标,定期考核,使之达标。

3、40周岁以下的护理人员每人每年有考试、考核成绩。未达标准者,一次补考,补考者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4、40周岁以下的护理人员每年参加2次“三基”考试,毕业5年内的护士每年进行4次“三基”考试。

5、要求不同层次的护理人员按照护理部制定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完成当年的学分及“三基”考核成绩合格。

6、护理人员要按照护理部要求按时参加各类培训班及学习班。医学|教育网搜索整理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护士资格考试

2020年新课

1580

立即购买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