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县对全县乡村医生进行了依法行医及传染病管理培训,为乡村医生充电,努力提高乡村卫生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
2011年,朝阳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卫生监督部门利用四天时间,对来自全县二十八个乡镇(场) 八百余名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管理人员分四期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村级卫生室传染病管理》等方面内容,并结合行医实践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考试,使全体学员受益匪浅。
此次培训共印制培训材料1000余份,制作幻灯课件300余张,进一步加强了全县乡村医生在开展诊疗活动过程中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保障百姓的身体健康创造了良好的技术条件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