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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一)年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医学所有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专业、预防专业等。

  (三)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报考范围

  卫生系统(含解放军系统、药监局系统、中医系统)所有单位,包括医学院校、医疗卫生行业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20日—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考试公告\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LPT)网上报名\考务管理,考生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负责。

  (三)考生打印报名表,单位审核盖章。

  四、现场审核

  (一)现场审核时间:2008年8月2日—3日。

  (二)考生携带有效证件、报名表、照片、考试费等。

  五、考前准备

  考前准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圆珠笔、橡皮、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及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六、考试要求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入场后按指定的座位入座,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置在桌上。

  (三)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四)听力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耳机故障,造成无法作答的,应立即举手请示监考人员帮助解决。

  (五)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试卷缺页和印刷质量等问题或答题卡有破损和污迹等情况,应立即举手请示监考人员帮助解决。

  (六)答题卡上答题信息点需用2B铅笔填涂;作文需用黑色签字笔作答;答题卡上不允许做任何标记,不按要求作答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接到考试成绩单30天内,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证件到考区申请成绩复核;考区核实、汇总后,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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