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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关于转发《新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的通知

2011-06-16 17:26 来源:医学教育网

各县(市)畜牧兽医局:

  2011年6月25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正式开始。为全力做好我州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网络报名工作,现将《新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牧公告字【2011】28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此项工作提出几点注意事项:

  一、考生范围。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动物诊疗机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场、动物隔离场、水产养殖企业、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饲料药物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须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强制性的准入资格;鼓励畜牧系统企、事业、行政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生类别。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兽医全科类的报名条件和去年一年,没有变化;水生动物类要求水产养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方可报考。

  三、照片要求。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应提交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尺寸为230像素(宽度)*334像素(高度),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不少于20KB,且不超过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四、确定县(市)联系人。为全力做好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各县(市)兽医股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考试宣传、相关政策解释,并协助考生做好网络报名工作。

  附件:新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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