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是从事动物诊疗经营活动的兽医技术人员开展执业活动的必备资格,是开办动物诊疗机构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必备条件之一,也是规范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政策保障。
6月24日,动物卫生监督所召开做好我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与报考工作。各乡镇分所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乡镇分所要向兽医诊疗机构、规模养殖场、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人员以及应考人员广泛宣传,讲清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法律政策和报考条件;要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