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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最近,省卫生厅出台《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制定37条办法规范医师执业。按照规定,每位医师都要定期接受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考核后仍不达标者,将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细则》中规定: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三个部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务工作者在考核周期内若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在考核时都会被列入不合格范围:即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采供血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如取得中医资格的医师从事西医的执业行为、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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