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6年外科护理副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7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9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5、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7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7年以上。
以上是医学教育整理的2016年湖北省外科护理副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