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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会诊制度概述

护理会诊制度概述: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

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参加。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申请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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