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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护士再次注册所需材料

2014-10-17 14:22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执业护士再次注册所需材料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一份。(现工作单位盖章)

(所有提交的材料请按下列目录装入标准档案袋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证明》一份(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护士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要求每年25分)原件核对复印件1份,岗位聘用证明一份。(现接收单位盖章)

7、成都市护士校验注册登记花名单一份(由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中断注册五年以上并申请再次注册的,必须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参加临床学习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该医院出具的培训考核证明及收费票据,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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