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手机站

登录/注册

人民医院护士管理规定

2015-02-13 14:26 来源:医学教育网

1.组织管理

护理部为进修护士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进修护士的资质审核、进修科室和时间安排及进修教学质量控制,进修结束考试合格发给进修证书,以及对在进修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等。未经护理部审核,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进修护士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进修要求

1)进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1年,特殊情况下,经护理部与接受科室商讨后,可接受为期3个月的进修护士(只限在一个部门)。

2)进修人员专业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如申请者在一级医疗机构工作,应在二级医疗机构进修至少3个月后方可申请来我院进修。

3)进修费用:普通病房为200元/月,内窥镜、手术室、产房、ICU、急诊一楼、康复室、高压氧、营养科、供应室等收费标准为300元/月。特殊科室:层流室、血液透析400元/月。进修人员根据护理部出具的“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交款。

3.进修程序

1)进修申请:拟来院进修人员填写《四川省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提交护理部,经专业资质审核,各方面条件具备者,护理部发放进修通知单,进修生凭该单到医院报到。

2)进修带教:进修护士报到后,由护理部办理进院手续,介绍医院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发给进修胸牌,根据进修要求送其到进修科室。由科室护士长指定人员带教,带教者需书写带教计划,根据计划实施,保证带教质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进修考核

1)科室对进修人员的考核参照《四川省人民医院进修生考核办法》。

2)在一个部门进修结束时,病区护士长书写进修评价、对其进行理论考试及操作考试,分数及评价表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书写科室意见交护理部签字盖章。

3)进修结业证书:进修时间在半年以上(含半年),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结业证书。进修半年以内的开具进修证明。

5.离院

进修结束时,持《进修护士考核表》和《进修护士结业鉴定》到护理部办理相关离院手续。缴纳进修费者,予以发放生活补贴100元/月。凡自动终止进修或进修期间有违规违纪者,一律不办理进修手续,不发放生活补贴。

6.进修护士的其他管理规定

1)进修护士应严格按照计划进修的科目、时间学习,未经护理部同意不得自行调整进修科目及时间,否则按自动终止进行处理;在进修期间,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进修人员。

2)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年度公休假。因病需休息者,须由我院保健科出具休息证明,由科护士长批准,交护理部备案;凡因单位有事请假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来函联系,护理部主任同意后方可离院,假期满后按时返院并到护理部销假,进修时间顺延。

3)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或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一年的进修护士的病、事假超过1个月者,只作鉴定,不发结业证书;超过2个月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不足1年的按比例计算处理。

4)进修护士应严格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执行护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进修护士如因个人原因发生护理差错、事故等情况后应及时向科室护士长汇报,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并作书面检查,责任由进修生本人承担。发生2起护理差错者,中止进修,不发进修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进修护士应爱护医院公共设施,对进修期间损坏的医疗器械、公共物品应按医院有关标准赔偿。

6)因各种原因而要求终止进修的护士,必须在1周内离院,进修费不退。

7)进修护士的进修申请表由护理部保管,在进修结束前交还本人书写小结,离院时由其带回原单位。

进修带教计划、各种试卷、征求意见表等由护理部保存,进修结束时归档,护理部每年应对本年度进修带教情况进行总结,资料交档案室保管(长期资料)。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