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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洗头、沐浴护理

病人洗头、沐浴护理

洗头: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护士应协助洗头,每1~2周在床上洗一次,水温为43~45℃。洗时注意遮住病人眼睛,双耳塞棉球,洗发后注意擦干头发。若洗头时病人面色,呼吸、脉搏发现有异常,则应停止操作。

沐浴:对不能进行淋浴和盆浴的病人,可进行床上擦浴,这可促进血液循环和皮肤排泄功能,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室温不可低于21℃。水温40~43℃为宜。

②遮挡病人,并关好门窗。

③擦浴时动作要轻,随时用大毛巾盖好病人以免受凉。

④擦浴时将湿毛巾要缠绕手上。

⑤及时更换热水医|学教育网整理。

⑥擦浴后要更换衣裤及被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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