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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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考生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纪违规科目成绩标注为“-2”。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10月19日- 21日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综合管理类98.27分、教师类102.10分、医疗卫生类81.78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总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不公布笔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资格复审审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请在报名表底端应聘人员签名处,手写签名)
2.笔试准考证(如报名表、笔试准考证遗失,请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链接重新打印)
3.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须上传正反两面)
4.毕业证书
①毕业证;②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有2个在线验证码的)。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明确专业领域)。
以下材料(第5项至第10项),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性提供,请应聘人员认真查看《2022年下半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学位证书
①学位证;②《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
6.生源地或户籍地材料
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须提供证明生源地或户籍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即可。
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
证明户籍地(即户口所在地)的材料为:2022年8月17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的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
7.资格证书
①报考岗位有资格证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原件;②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相关材料;
8.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中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有无服务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期是否已满。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9.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0.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三)资格复审方式
2022年下半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上资格复审的方式,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将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均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上传;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提交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时间:2022年10月24日08:00至10月26日18:00。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市、县(市、区)人社局将通过办公电话通知或工作人员手机短信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在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传资格复审材料。
请已经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递补。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温馨提示
10月26日18:00 面试资格复审系统关闭,系统关闭后如因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应聘人员无法再补充材料。因此,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要聚集在最后半天提交审核材料,提交审核材料后还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是否审核通过,如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补充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15—3212252、3228038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