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人才招聘考试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2020年下半年重庆市涪陵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医疗岗25人啦

最受各位医学生关注的莫过于所在地区医疗事业单位及各大医院的招聘信息啦!众所周知,很多大型医院、卫生事业单位每天都会发布一些招聘公告来补充医学人才的空缺,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分享“2020年下半年重庆市涪陵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医疗岗25人啦”的公告信息,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心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但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可放宽:

(1)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学位者,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2)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以上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涪陵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3级以上,均含专技13级,依次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涪陵区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点击查看》【重庆】涪陵区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此次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四楼会议室(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

联系人:鲁老师、况老师。

联系电话:023-72372513、023-72232700。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涪陵区卫生健康委701会议室。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联系电话:023-72372513。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考核资格。

资格查审合格者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5.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2020年下半年重庆市涪陵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医疗岗25人啦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相关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岗位名额4: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网址:)公示。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实际操作,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均不低于10分钟。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专业知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任一项分值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 综合面试成绩×40%

2.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各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简章附件1中部分岗位未明确具体用人单位的,由体检合格者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定具体单位。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选择单位顺序。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相关资料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经备案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涪陵区工作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附件下载:

附件1:涪陵区2020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doc

附件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doc.doc

附件4:涪陵区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doc

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doc

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docx

文章来源及附件下载地址:

【更多查看】

2020年11月份重庆市云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1人啦

【事业编制】2020年12月重庆医疗卫生招聘公告汇总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面试无忧班

精品课程

1080

立即购买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