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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房县医疗机构招聘编内工作人员面试考试规定

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十堰市房县医疗机构招聘编内工作人员面试考试规定”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十堰市房县医疗机构招聘编内工作人员面试考试规定如下: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边远艰苦岗位,面试比例可放宽到1:2.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线(8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和房县人社局网站发布。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结合招聘单位意见,可以按该岗位考生政策优惠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二)发布面试公告

1.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和房县人社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2.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用50元。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四)面试内容

1.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经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招聘公告:

十堰市房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3人

以上“十堰市房县医疗机构招聘编内工作人员面试考试规定”的相关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整理,相了解更多医疗招聘及备考学习等相关信息,请点击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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